一、比赛性质
范围:面向高一、高二全体同学(欢迎老师们积极参与)
发文单位:省语委办、合肥市教育局
意义:获奖证书可作为高三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与审美A等级依据”及其它用途
二、比赛书写内容及要求
(一)比赛项目:
1.硬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2.毛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二)书写作品用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可参照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作品中若出现不规范字(2个以上含2个)即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
(三)书写内容:每位参赛者均以中华优秀古今诗文、格言为书写内容(中、小学生可从语文课本中选取),文字不得少于30字(小学生毛笔书写不得少于10字;以上作品字数均不包括落款、署名)。
(四)作品形式:硬笔书写作品,须选用不小于B5规格的纸张。初小组(1-3年级)可用铅笔书写,其他组别不得用铅笔;各组别的毛笔书写作品最大不超过4尺宣纸,不必装裱。参赛作品的风格、流派不限,款式自选。
(五)此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只收取每位参赛者证书制作和邮寄费(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参赛不交费),参赛人员可选择一个或两个项目。 每报一个项目,集体参赛人员(5人以上含5人)每人需交证书制作、邮寄费8元。以个人名义参赛者须交证书制作、邮寄费12元。
(六)每件作品必须在背面右下角工整地写清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邮编、详细地址、电话、组别、辅导老师(参照表三)。毕业班的学生要详细书写便于联系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七)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所有作品一律不退。
三、奖级设置及奖励办法
此次大赛鼓励全员参与、共同提高;对获等次奖的参赛者颁发等次奖荣誉证书;对未获等次奖的每一位参赛者均发给相应水平证书。
根据作品的实际水平,不受名额限制,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各奖次,并颁发等次荣誉证书。(成人组凡获一、二、三等奖者、获指导奖的教师,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吸纳为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会员)。
四、参赛办法
1.参赛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
2.交稿办法:由班长或者本人与李军老师联系(下午到美术教室找)
3.联系电话:05514469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