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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十中2017级高一新生关于校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7作者:root点击:


各位新生家长:

     新学期即将开始,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也将拉开序幕。下面将我校开学初急需开展的资助项目,向家长们进行说明:

  1. 一、  建档立卡(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

(一)建档立卡

8月初这项工作已经开始,安徽省扶贫办提供了我校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名单,学校根据名单电话告知了家长,同时收取了办理银行卡的材料,并将明细表上报教育局。

因特殊原因没被电话告知的家长并持有《扶贫手册》的家庭,必须向学校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方能享受此项资助。

(二)非建档立卡

持有以下证件的家长将《学生残疾证》、《农村低保证》、《孤儿证》原件(以上证件必须是农村户口,证件中要有学生姓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8月29日上午11点30之前,交到教学区求真楼706室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李老师处。

  1. 二、  国家助学金:

请需享受此项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于9月1日向班主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乡镇(村里证明无效)、街道、居委会等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书面证明材料(有效期一年)。

特别强调:已经享受了建档立卡(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的同学,不需向班主任提交任何证明就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如对学生资助工作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请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联系,联系电话:64459099。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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