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26作者:root点击:
一、报名条件(详见文件)
1、在籍学生:
①合肥户籍:在我校统一报名(复读时可在我校报名也可在市区复读学校报名)。
②省内外市户籍:可依考生申请在我校报名(复读时需回户籍地单报名)。
③外省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可依考生申请在我校报名(复读时依然可在我校
报名)。考生若有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遵从其意愿。
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由我校审查考生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或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我校学籍外省户口)材料:
稳定就业包括:①固定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含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②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③居委会提供的就业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普通务工人员)。三选一。
稳定住所包括:①房产证;②长期租房合同;③居住证。三选一。
2、借读学生:回学籍所在学校进行高考报名,手续和在籍学生在我校报名相同。
二、报名阶段时间安排(详见文件)
应届考生
9月25日(周一) 召开高考报名工作班主任会。
9月27日(周三) 应届考生录入身份证信息、电子摄像。上午7:40开始:1~10班,下午1:40开始:11~20班(各班级按实际进度通知);中午12:20外借考生(交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领取相关表格)。
注意事项:各班按科类确认表收取身份证原件、整队进入摄像地点(书华楼402教室)。摄像结束后将科类选择确认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分开按确认表顺序收齐后交教务处。
9月28日(周四) 发放各班报名序号、《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报名报名网上填报预填表》、《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考试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外借考生9月27日电子摄像时发放。
10月1日~8日 考生需在此时段确认是否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明确本人户口类型(农业、非农业)、明确是否享受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明确是否符合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条件、明确艺术考生专业统考模块等。
10月17日 应届生带《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网 上报名(全体应届考生需参加)。安排如下:
7:40 高三(1)班~高三(4)班;
8:40 高三(5)班~高三(8)班;
9:40 高三(9)班~高三(12)班;
10:40 高三(13)班~高三(16)班;
13:40 高三(17)班~高三(20)班;
12:00 外借考生(缴纳高考报名相关费用,交《诚信考试承诺书》、评语录入表。)
注意事项: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求真楼学生机房,录入本人信息后必须打印校对签字无误后方可离开。
11月1日 各班将整理好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报名序号整理好交教务处。
11月6日 发放各班考生评语登记表(电子版,最迟11月25日前交教务处)。
非应届考生(10中2018高考工作群:615068646)
9月25日~10月9日 非应届考生(可由家长代办)于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到教务处(求真楼810)进行报名登记。
10月10日上午9:00 非应届考生到达合肥十中书华楼402教室召开报名工作会,领取相关表格,进行电子摄像。
10月24日下午2:00 非应届生带《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网上报名;缴纳高考报名相关费用,交《诚信考试承诺书》、评语录入表。
注意事项: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求真楼学生机房,录入本人信息后必须打印校对签字无误后方可离开。
全体考生
10月26日~27日 考生向教务处提交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证明材料(残疾考生登记);
10月30日17:00 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此时间之前完成专业统考缴费,艺术专业统考缴费支持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柜台缴费(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去网点询问)。未报名、缴费不成功考生自动转为普通文理科。
11月30日 发放《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注:以上工作按省市考试院文件编制而成,若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后续工作安排再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十中网站(www.hfsz.com)和QQ群中相关通知,也可电话咨询十中教务处:64459100.
教 务 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关于报名科类、专项计划和分类考试的说明
一、报名科类
分为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少年班等。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专项计划包含三个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1.国家专项计划(我校考生不符合)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2.高校专项计划(我校考生不符合)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
3、地方专项计划(我校农业户口考生均符合)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户籍类别的界定:表示自己的户籍属于“城市”或“农村”。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填写“农村”:
(1)户口簿第一页“户别”栏注明为“农业”,如“农业家庭户”等。
(2)户口簿第一页“住址”栏所列地址在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xx。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查询”-“统计标准”-“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查询。
(3)具有户籍所在地农村土地或林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4)其他农业户口的证明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类型查询证明”等。
班主任老师需审核学生的户籍类别,(1)、(2)不能识别的需由考生开具证明材料。外借、复读考生由教务处审核。
三、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新修订的考试纲要另行发布。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考生确认录取后,无需参加高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