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26作者:root点击: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操作规范。
一、组织领导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工作(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由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市县级招办)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网上报名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市级招办工作人员培训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级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招办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资格审核及报名操作办法,培训县级招办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报名进度、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督促县级招办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组织工作。
县级招办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信息采集流程,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考生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信息确认、报名资格复查等工作,负责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本辖区考生报名情况、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督促所辖报名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准确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
报名点在当地招办的安排下负责具体组织考生报名、签字确认、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采集等工作,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准备工作
1. 核准中学数据
各县级招办在报名开始前应结合标准中学信息库对本辖区中学情况进行摸排核准,明确中学所属行政单位、名称和学校类型等信息,作为确定考生“毕业类别”以及是否具备报考国家专项或高校专项计划的依据。
2. 设备准备
各县级招办和报名点应根据各辖区考生数量配备高考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见附件2)。
市、县招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用于数据处理的计算机,并采取盘阵存储、多硬盘RAID等手段防止数据损坏或丢失。专门用于数据归档处理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3. 人员培训
各级招办应配备一名以上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和电子档案制作各项流程的工作人员,并对本辖区从事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的报名点工作人员做好前期政策和技术培训。
三、报名时间
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对口招生报名不再另分时段进行。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报名,这些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退役士兵等等。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17年10月11日10:00至25日16:00,其中11-20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23-25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
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报名的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段为2017年10月11日10:00-30日17:0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于2017年10月26日10:00至27日16:00履行报名手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流程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图见附件1。
1. 设置报名点
各县级招办在核准中学信息的同时设定作为报名点的中学,由各县级招办编制报名点代码。报名人数少于50人的中学,原则上不得设为报名点。各县级招办将各报名点用户名(报名点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报名点代码)下发相关报名点。
2. 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采像
考生通过报名点资格初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采像等后续报名环节。
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年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各报名点在当地招办组织下通过单机版软件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不得修改。
凡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暂行通过录入的方式先行采集,待身份证办妥后补充读取确认身份证信息。通过录入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必须签订《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3),并由报名点留存备查。
确认身份证信息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逾期未能确认身份证信息的,按放弃高考报名处理。
无身份证的考生不得通过录入的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和采像。
采集身份证信息的同时进行考生电子照片采集。采像时注意合理调配光源和背景,确保人物突出、照片清晰。
考生只有采集了身份证信息和电子照片才能进行下一步网上报名,各县级招办和报名点应周密组织,将信息采集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同时,必须加强采像现场管理,杜绝考生照片漏采、错采的现象。
采像设备及采像技术要点见附件4。
考生的身份证信息、照片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先决条件之一,无身份证信息的考生或无照片的考生无法上网填报信息。
使用多台计算机进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的报名点,务必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工作,同一考生不得在多台计算机上重复采集信息。
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的考区,统筹组织好相关信息的采集。
3. 导入或录入中等教育毕业生学籍信息
各报名点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本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并在考生网上填报开始前通过高考报名管理后台导入报名系统。具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但未设置报名点的中学,将导出的学籍数据交由考生所属报名点导入系统。
职业类学校学籍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系统。
技工类学校学籍由报名点手工录入。
户籍在我省,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学籍信息由报名点通过报名管理后台录入,中学性质根据考生学籍信息进行选择。
学籍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先决条件之一,无学籍信息的考生无法上网填报信息。
4. 采集考生户籍材料
报名点在采集考生照片的同时,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材料(如户口簿)通过高拍仪进行拍摄采集。户口簿所有非空白的页面均须拍摄。
5. 上传数据
报名点将采集信息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后,通过采集软件的上传功能将采集的考生身份证信息、照片信息、户口簿图片上传省考试院。
申请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并于考生号生成后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初审合格考生相关材料。
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体检结束、各部门会商完毕后由县级招办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
6. 编制考生报名序号
各报名点登录“网上报名管理后台”填报本报名点各科类考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5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 □□□□
科类 流水号
科类代码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附件5),原对口科类代码(A和B)归并为普通文理科科类代码。
流水号:顺序号
报名序号设置应比实际考生人数稍多,确保有一定余量。
7. 下发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后期编制考生号的顺序依据,各报名点将编制的报名序号按顺序下发至每个考生。
8. 组织考生上网填报
报名点上传身份证信息、照片并完成学籍信息导入或录入后,考生方可上网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各县级招办根据本考区考生人数,并结合设备情况合理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上网填报信息时间段,确保考生按时完成填报。
各报名点根据自身情况处理好高考报名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确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在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期间,各报名点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高考报名工作和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上网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的同时,还须选择是否申请残疾便利、是否申报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以及欲报考的报考类别等。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所有模块报名考试费实行银行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携带身份证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工作时间进行柜面缴费。缴费的考生务必在第二天10:00点后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重复缴费。
艺术类考生在相应模块开考前一周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见附件6。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须放大后在报名点显著位置予以张贴宣传。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8。
9. 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生信息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录入完成后现场打印《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有误的,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标出,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修改。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各报名点应逐一核对前期报名资格预审材料和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确保信息一致,各级招办应予以监督和抽查。
10. 生成考生号
考生号由省考试院根据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统一生成。系统根据考生的报名点信息、科类和报名序号大小顺序自动生成连续的考生号。考生号共14位,编码规则如下:
□□ □□□□□□ □ □ □□□□
年份 考区代码 考试类型代码 科类代码 顺序号
第1、2位:年份,2018年为“18”。
第3-8位:省、市、县(市、区)代码(考区代码)。
第9位:考试类型代码,固定为“1”。
第10位:科类代码。
第11-14位:顺序号。
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代码表详见附件5。
11. 打印、下发《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号生成后,由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并下发至每一位考生。《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如附件7所示。
12. 其他工作
录入考生评语,打印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均通过“网上报名管理后台”进行。
体育类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五、特殊类考生报名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非安徽省户籍考生且符合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查考生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或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
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将会同公安部门对报名考生户籍信息进行筛查。非我省户籍考生须在考生号生成后,由报名点拍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退役士兵报名
退役士兵报名流程同其他类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须在“政策加分”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报“退役士兵”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在考生号生成后,由报名点拍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 残疾考生报名
残疾考生报名流程同其他考生。残疾考生除提供报名必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须提供第二代残疾证。申请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合理便利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6)。
六、考生资格复审
考生网上填报结束后,各县级招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报名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一致性;考生学籍、户籍情况;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申请政策加分考生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材料是否完整等。
各县级招办须协同公安、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可采取各报名点交叉审查等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专项计划、政策加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等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七、考生报名资格公示
各县级招办在资格复审完成后须对所有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学籍中学等信息,公示名单通过管理后台打印。
公示名单必须在各级招办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各级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18年年底。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2018年8月底。
各级招办在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须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同时公布省考试院举报电话、邮箱,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省考试院在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对申报专项计划、政策加分和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八、信息更正
考生报名信息更正由县级招办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提出申请并录入修改内容,同时利用高拍仪(或直接上传图片)上传信息更正辅助证明材料。市级招办在报名管理后台结合信息更正辅助证明材料对县级招办提交的信息更正申请进行审核,同意申请后信息更正即生效。
九、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工作。各市、县(市、区)招办主任对本考区网上报名和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级招办和报名点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配置计算机、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及高拍仪等信息采集设备。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所有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2.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级招办要认真组织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结合历年数据认真审查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落实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搭车乱收费。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38、邮箱:jiancha@ahedu.gov.cn。省考试院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应在各报名点醒目位置公布。
3. 周密组织,规范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各级招办应针对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特点和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过程的新变化,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信息采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认真落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打印下发考生号通知单等环节。省考试院将适时公布各环节落实情况。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对本辖区所辖各报名点报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确保报名各环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对于考生上网填报、集中摄像等考生群体操作环节,必须充分做好现场场地和工作流程规划,确保考生安全,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杜绝出现考生报名信息或照片信息张冠李戴现象。
4. 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数据安全。考生报名信息属考生个人隐私,各级招办对考生数据必须按保密信息管理。数据安全由专人负责,涉及数据存储的计算机密码、报名管理系统密码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报名系统导出数据仅限用于数据检查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泄露给无关人员。进行数据操作的计算机必须配备正版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查杀。
5. 增强服务意识。在考生网上报名期间,各级招办必须设立咨询热线,解答报名点、考生提出的政策或技术问题。
附件:
1.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
2. 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
3. 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
4.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技术要点
5.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
6.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及填写说明
7. 《考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8.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9. 应急预案
10. 考生填报过程中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11.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时间表
12. 考生诚信承诺书
13.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
附件2:
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
一、报名点设备
1. 信息采集用计算机基本要求:
具备不少于三个USB端口,可用USB HUB扩展;
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366×768;
操作系统为Windows7或Windows10,不推荐Windows XP。
2. 摄像头
USB接口;像素不低于100万;具备光线自动调整功能。
3. 高拍仪
方正Q1000、Q1016、Q1120。
4.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二、招生考试机构数据处理设备
1. 计算机
CPU不低于I5或AMD同级别;内存不低于4G;硬件支持Raid1;配备SSD作为系统盘;配备不少于两块用于数据存储的硬盘,配置为Raid1;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操作系统推荐Windows10 64位专业版。
市、县招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用于数据处理的计算机,采取盘阵存储的方式。专门用于数据归档处理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2. 打印机
分辨率不低于600dpi的彩色激光打印机;建议内存不低于1G;月打印负荷应满足高峰打印需求。
附件3:
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
本人因身份证信息无法读取自愿采取暂时录入身份证信息参加高考报名。本人对录入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在2018年3月1日前办妥新身份证并至招生考试部门补充确认身份证信息。若不能按期确认身份证信息,自愿放弃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__所在市、县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裁剪线(以下由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我已知晓身份证补充确认的时限,本人愿意承担不能按期确认身份证所带来的后果。
报名点签字(盖章):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技术要点
一、采像设备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使用PC+USB接口摄像头的模式,其中摄像头要求像素不低于100万像素,硬件支持640×480分辨率。不再支持IEEE1394接口数码摄像机作为采像设备。
采像时须保证摄像头放置平稳,推荐配备三脚架。
采像用计算机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366×768,并设置为显示器标准分辨率。
二、背景
电子照片采集必须使用纯色背景,可使用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布。背景必须色彩均匀,不反光。
三、采像环境
1.使用自然光采像
在环境光线较好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自然光采像,采像时注意自然光射入方向,避免出现照片中出现光斑或照片面部光线不均匀的情况。
2.采用人工照明采像
在阴天或自然光线差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人工灯光照明采像。推荐使用专门的摄影灯光器材,也可使用落地白炽灯或三基色荧光灯。
灯光布局原则为能均匀照亮考生面部,不出现亮斑和阴影,在背景上不留阴影。同时注意拍摄戴眼镜考生照片时,镜片上不出现反光。
使用白炽灯或荧光灯照明时,须注意调节白平衡,防止照片出现偏色。
四、采像对考生的要求
考生采像时正常着装,不得带帽子和过高的围巾,女生长发不得遮蔽面部。考生一般不要化妆,但对于少数油脂性皮肤考生可稍微打粉质粉底,防止脸上出现油光。
考生采像时须保持头部和身体挺直,正视摄像头或摄像机,面部表情自然。
五、采像
考生电子照片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下发的采像软件采集,照片采集后不得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任何调整和修饰。
考生电子照片要求主体突出,细节清晰,能准确反映考生面部特征,照片不偏色,不过亮或过暗。具体要求为:考生头部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应占据照片约2/3~3/4位置,考生头像位于照片水平中央,头顶距照片顶部约占照片总高度1/6~1/10。
附件5: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
1.政治面貌代码 ZZMMDM(C2)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13 群众 |
2.民族代码 MZDM(C2)
01汉族 | 02蒙古族 | 03回族 | 04藏族 | 05维吾尔族 |
06苗族 | 07彝族
| 08壮族 | 09布依族 | 10朝鲜族 |
11满族 | 12侗族 | 13瑶族 | 14白族 | 15土家族 |
16哈尼族 | 17哈萨克族 | 18傣族 | 19黎族 | 20傈傈族 |
21佤族 | 22畲族 | 23高山族 | 24拉祜族 | 25水族 |
26东乡族 | 27纳西族 | 28景颇族 | 29柯尔克孜 | 30土族 |
31达斡尔族 | 32仫佬族 | 33羌族 | 34布朗族 | 35撒拉族 |
36毛难族 | 37仡佬族 | 38锡伯族 | 39阿昌族 | 40普米族 |
41塔吉克族 | 42怒族 | 43乌孜别克 | 44俄罗斯族 | 45鄂温克族 |
46崩龙族 | 47保安族 | 48裕固族 | 49京族 | 50塔塔尔族 |
51独龙族 | 52鄂伦春族 | 53赫哲族 | 54门巴族 | 55珞巴族 |
56基诺族 | 97其他 |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
注:以上民族中未包含的少数民族归并到其他类(97)。
3.科类代码 KLDM(C1)
1 文史 3 艺术(文) 4 体育 (文) 5 理工 7 艺术(理) 8 体育(理) 9 少年班 |
4.考生类别代码 KSLBDM(C1)
1 应届 2 往届 |
注:凡已获得中等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者均为往届,其他归并为应届。
5.户籍类别代码 HJLBDM(C1)
1 城市 2 农村 |
6.毕业类别代码 BYLBDM(C1)
0 普通高中毕业 1 中等师范毕业 2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3 职业高中毕业 4 技工学校毕业 5 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6 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 7 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9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注:1. 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的“五年一贯制”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直升者,均属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并在转入高等学历教育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类别归为应届毕业生。2.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指具备高中生同等学习能力。
7.应试外语语种代码 WYYZDM(C1)
1 英语 2 俄语 3 日语 4 德语 5 法语 6 西班牙语 |
8.考区代码 KQDM(C6)
3401 合肥市 340101 市辖区 340121 长丰县 340122 肥东县 340123 肥西县 340124 庐江县 340181 巢湖市 3402 芜湖市 340201 市辖区 340221 芜湖县 340222 繁昌县 340223 南陵县 340225 无为县 3403 蚌埠市 340301 市辖区 340321 怀远县 340322 五河县 340323 固镇县 3404 淮南市 340402 大通区 340403 田家庵区 340404 谢家集区 340405 八公山区 340406 潘集区 340407 毛集区 340421 凤台县 340422 寿县 3405 马鞍山市 340501 市辖区 340521 当涂县 340522 含山县 340523 和县 3406 淮北市 340601 市辖区 340621 濉溪县 3407 铜陵市 340701 市辖区 340721 义安区 340722 枞阳县 3408 安庆市 340801 市辖区 340822 怀宁县 340824 潜山县 340825 太湖县 340826 宿松县 340827 望江县 340828 岳西县 340881 桐城市 3410 黄山市 341002 屯溪区 341003 黄山区 341004 徽州区 341021 歙县 341022 休宁县 341023 黟县 341024 祁门县 3411 滁州市 341101 市辖区 341103 南谯区 341122 来安县 341124 全椒县 341125 定远县 341126 凤阳县 341181 天长市 341182 明光市 3412 阜阳市 341202 颍州区 341203 颍东区 341204 颍泉区 341221 临泉县 341222 太和县 341225 阜南县 341226 颍上县 341282 界首市 3413 宿州市 341301 市辖区 341302 埇桥区 341321 砀山县 341322 萧县 341323 灵璧县 341324 泗县 3415 六安市 341502 金安区 341503 裕安区 341504 叶集区 341522 霍邱县 341523 舒城县 341524 金寨县 341525 霍山县 3416 亳州市 341602 谯城区 341621 涡阳县 341622 蒙城县 341623 利辛县 3417 池州市 341702 贵池区 341721 东至县 341722 石台县 341723 青阳县 3418 宣城市 341801 市辖区 341821 郎溪县 341822 广德县 341823 泾县 341824 绩溪县 341825 旌德县 341881 宁国市 |
9. 省市代码
11北京市 15内蒙古自治区 31上海市 35福建省 42湖北省 46海南省 53云南省 63青海省 81香港特别行政区 | 12天津市 21辽宁省 32江苏省 36江西省 43湖南省 50 重庆市 54 西藏自治区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82 澳门特别行政区 | 13河北省 22吉林省 33浙江省 37山东省 44广东省 51 四川省 61 陕西省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4山西省 23黑龙江省 34安徽省 41河南省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52 贵州省 62 甘肃省 71 台湾省 |
附件6: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
姓名 | 无法输入的冷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 | ||||||||||||
报名序号 | 由报名点分配的5位数字,请仔细核对。 | ||||||||||||
科类 | □文史 □理工 □艺术(文) □艺术(理) □体育(文) □体育(理) □少年班 | ||||||||||||
政治面貌 | □ 中共党员 □ 中共预备党员 □ 共青团员 □群众 | ||||||||||||
应试外语语种 | □英 □俄 □日 □德 □法 □西班牙 | ||||||||||||
报考类别 | □普通高考 □国家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残疾考生单独招生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试 | 可多选 | |||||||||||
残疾证号 | 残疾考生填写20位残疾证号,其他考生不填。 | ||||||||||||
考生类别 | □应届 □往届 | 凡在2018年取得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的,为应届。 | |||||||||||
户籍地址 | 按户口簿户籍地址填写 | ||||||||||||
户籍类别 | □城市 □农村 | ||||||||||||
家庭联系电话 | 请输入您家庭的联系电话,请确保能随时联系。 | ||||||||||||
学校联系电话 | 格式参照:0000-0000000,请输入您所在学校的联系电话。 | ||||||||||||
手机号码 | 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 | ||||||||||||
通知书收件人 | 邮寄通知书时候的"收件人",请谨慎填写。 | ||||||||||||
邮政编码 | 指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邮政编码,请谨慎填写。 | ||||||||||||
通知书邮寄地址 | 请谨慎填写,不超过50个汉字。 | ||||||||||||
有何特长 | 若没有请填写"无",不超过30个汉字。 | ||||||||||||
何时何地受过何 种奖励或处分 | 不超过30个汉字 | ||||||||||||
本 人 简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1.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
2.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表中内容,如有虚假填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关资格,将面临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罚。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报名报名网上填报预填表
模块 | 参加专业课省统考情况 | ||
模块一 | □ 参加模块一统考 | ||
模块二 | □ 参加模块二统考 | ||
模块三 | □ 参加模块三统考 | ||
模块四 | □ 参加模块四统考 | ||
模块五 | □ 参加模块五统考 | ||
模块六 | □ 参加模块六统考 | ||
模块七 | □ 参加模块七统考 | ||
模块八 | □ 参加模块八统考 (选择此项考生请继续填写以下各项,请谨慎填写,填报后不得修改) | ||
请选择主项 | 声乐 | 曲目1: 调号: | |
□声乐为主项
□器乐为主项 | 曲目2: 调号: | ||
器乐 | 曲目1: | 乐器名称: | |
曲目2: |
1. 各模块考试科目及对应本、专科专业详见艺术类相关文件。
2.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一个或多个模块。
3. 模块八主、副项,乐器名称和曲目信息提交确认后不得修改。
4. 艺术类未缴费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预填表(样表)
姓名 | 预报名号 |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
申请的合理便利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 使用盲文试卷 □ 使用大字号试卷 □ 使用普通试卷 2.□ 携带盲文笔 □ 携带盲文手写板 □ 携带盲文打字机 □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 携带光学放大镜 □ 携带盲杖 □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 □携带橡胶垫 3.□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4.□ 佩戴助听器 □ 佩戴人工耳蜗 5.□ 使用轮椅 □ 携带助行器 □ 携带特殊桌椅 6.□ 延长考试时间 7.□ 需要引导辅助 8.□ 需要手语翻译 9.□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
其他 | 如有其他便利申请,请在此栏内填写 | |||||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学校意见(盖章):
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申报预填表(样表)
姓名 | 预报名号 | 身份证号 | ||||
申请的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项目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加分项目------------------------ 1.□ 烈士子女 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3.□ 台湾省籍 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5.□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6.□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7.□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取得以下奖项的应届考生可勾选8-15项-------- 8.□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9.□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10.□ 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11.□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 12.□ “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活动一、二等奖 13.□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14.□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15.□ 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优先录取项目------------------------ 1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1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18.□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19.□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20.□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21.□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22.□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23.□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2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5.□ 残疾人民警察 26.□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27.□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28.□ 5A级青年志愿者 | |||||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
1. 姓名:由身份证读取采集,冷僻字在生成考生号后由各级招办根据省考试院下发信息进行确认。
2. 报考类别:打算参加的考试,可以多选。若参加的考试在表中未列出,则选择“普通高考”。
3. 考生类别:凡在2018年取得高中阶段(含中职等)毕业证的,归并为应届。凡已获得高中阶段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的,或同等学力均为往届。
4. 户籍类别:表示自己的户籍属于“城市”或“农村”。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填写“农村”:
(1)户口簿第一页“户别”栏注明为“农业”,如“农业家庭户”等。
(2)户口簿第一页“住址”栏所列地址在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xx。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查询”-“统计标准”-“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查询。
(3)具有户籍所在地农村土地或林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4)其他农业户口的证明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类型查询证明”等。
5. 手机号码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如果自己没有手机,请填写父母的手机号码,切勿填写其他无关人员号码,省考试院可能会有重要信息通过短信发送。错填号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 参加艺术类模块八统考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应试主、副项(声乐或器乐),并分别填写主、副项应试曲目信息、声乐曲目调号和器乐乐器名称。
主、副项,乐器名称和曲目信息提交确认后不得修改。
所有艺术类组考模块均实行网上缴费(或银行柜台缴费)。
7. 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8. 凡申请的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项目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于10月31日前提交报名点审核。
附件7: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科类 | 应试外语语种 | ||||||||||||||
户籍类别 | 考生类别 | ||||||||||||||
残疾证号 | |||||||||||||||
户籍地址 | |||||||||||||||
报考类别 | |||||||||||||||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
家庭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家庭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有何特长 | |||||||||||||||
何时何地受过 何种奖励或处分 | |||||||||||||||
附件8: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考试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所有模块采用网上报名、银行缴费的方式。考生缴费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考生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平台上进行缴费。另一种方式是通过银行柜台缴费,考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柜台缴费时间为工商银行营业时间。
一、网上支付流程
1.考生在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网上支付”的缴费方式。
2.考生确认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卡或存折)是否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考生确认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卡或存折)余额是否大于所缴报名费金额。
4.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网银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
5.考生缴费后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如因系统(或网络)原因缴费状态未能及时更新为“已缴费”,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0:00点之后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附:网上支付开通说明
第一步,开立银行账户。
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办工行个人账户,已有账户此步可略。
说明:考生的缴费账户可为他人账户,如父母、亲友,他人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和网上银行注册手续相同。
如考生不满18周岁办理,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应出具客户本人和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步,柜面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或 自助注册工银e支付。
1.柜面注册个人网上银行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行个人账户,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注册网上银行并开通电子商务功能,申领电子银行安全工具(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或U盾)。
说明:首次注册须先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网址:www.icbc.com.cn),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支付功能。申领U盾,还须登录网银,在“U盾管理”栏目下载证书;申领电子密码器,还须激活。
2.自助注册工银e支付
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点击右侧的“工银e支付”完成自助注册;或进入支付页面时选择工银e支付方式,点击“注册工银e支付”完成自助注册。
说明:自助注册输入的手机号码需是开立账户时预留的号码。
二、柜台缴费流程
1.考生在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柜台缴费”缴费方式。
2.考生在银行网点工作时间,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全省各营业网点缴纳报名费。
3.考生告知银行柜员缴费的考试类型为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或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
4.银行柜员核对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收取考生报名费。
5.银行柜员在缴费成功后打印缴费凭证。
6.考生缴费后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如因系统(或网络)原因缴费状态未能及时更新为“已缴费”,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0:00点之后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三、考生缴费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方式,如选择“网上支付”缴费,则应按要求在当地办理好相关银行卡或存折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手续,具备缴费条件。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当地的工商银行进行柜台缴费,缴费完成后请妥善保管银行打印的缴费凭证。
3.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银行卡的使用说明。业务咨询可询问当地工商银行或致电工商银行服务电话。(工商银行全国统一24小时服务热线:95588,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67202、6266721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与相关密码,不要选择不安全的上网环境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同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不要重复点击;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缴费”按钮重新支付。
6.如考生出现多缴费或重复缴费,在考试结束后,会将所退款项返回到考生原付款账户。
附件9:
应 急 预 案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网上报名的基本流程,制定本应急预案。
1. 省考试院停机或出口光纤故障
省考试院一旦发生紧急停机事件或出口光纤故障,立即联系电信等相关部门解决硬件或软件故障,同时通过招办工作群发布信息。
各县级招办立即通知各报名点做好考生解释和疏导工作,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组织考生继续填报,填报时间根据各考区填报情况适当顺延。
2. 省考试院服务器堵塞
省考试院将不断监控服务器负载情况,一旦发生服务器堵塞,立即通过招办工作群发布信息。
若网络堵塞系网络攻击导致,省考试院立即通知网监部门对攻击源进行追查,同时切断攻击源链接。
各县级招办立即通知各报名点减少上网考生数量,缓解网络压力,填报时间根据各考区填报情况适当顺延。
3. 报名点网络速度缓慢或无法联网
市招办接到所辖县级招办关于报名点网络速度慢的申告后,立即确认是否系报名点网络故障。若系报名点网络故障,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排除故障继续组织考生填报;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则通过借用或租赁其它场地继续组织填报,并立即上报省考试院,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报名时间。
附件10:
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类型 | 偶发事件 | 报名点处理方法 | 市、县(市、区)招办处理方法 |
身份证件问题 | 考生持护照等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 采像软件证件类型项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 | 无 |
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身份证信息 | 可通过录入身份证先行采像,同时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身份证。 | 督促报名点按期完成身份证确认。 | |
考生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不得报名。 | 无 | |
填报过程问题 | 上网填报前考生遗忘(丢失)报名序号 | 报名点核实考生身份后,根据名单查询考生报名序号并反馈考生或重新分配报名序号。 | 无 |
考生凭报名序号登录系统时提示“此报名序号已经报名” | * 确认该考生是否已报名; * 登录管理系统查询报名序号是否被占用,若被占用可重新分配考生一个报名序号。 | 无 | |
上网填报前考生反映预报名号科类报错 | 报名点核实考生身份后,重新分配该考生报名序号。 | 无 | |
上网填报后考生反映科类报错 | 删除考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 无 | |
生成考生号后考生反映科类报错 | 不予处理。 | 不予处理。 | |
应往届考生未在相应时段报名(考生类别错误) |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应往届考生必须在相对应时段报名。如有此类情况立即报当地招办。 | 无 | |
考生上网填报时提示无身份证信息或照片信息 | 使用采像软件读卡、采像,联网上传后考生再报名。 | 无 | |
学籍相关问题 | 考生具有普高、职高等多重学籍 | 网上填报时考生自行选择,报名点不处理。 | 无 |
外省回皖报名考生 | 报名点审核考生资格后根据考生提供材料录入学籍。 | 无 | |
导入普高学籍时报错 | 重新下载导入学籍。 | 无 | |
考生学籍中身份证或姓名与身份证件不一致 | 暂停该考生报名,核实考生学籍和本人一致性后报当地招办。 | 复核信息后报省考试院。 | |
考生为技校学生 | 录入学籍 | 无 | |
考生毕业时间太长,系统中无学籍信息 | 报名点审核考生资格后根据考生提供材料录入学籍。 | 无 |
附件11: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时间表
日期 | 事项 |
2017年 | |
9月4日 | 报名系统开通运行。 |
9月8日前 | 各级招办设定中学毕业类别性质、是否设为报名点、报名点代码等,并将各报名点用户名下发相应报名点。 |
9月11日-28日 | 考生报名资格初审; 各报名点读取考生身份证、采像; 各报名点拍摄考生户口簿; 各报名点导入或录入考生学籍信息; 各报名点联网上传考生身份证信息,照片、户口簿图像数据; 各报名点设置考生报名号段,下发预报名号。 |
10月11日-20日 | 应届考生报名。 |
10月23日-25日 | 往届考生报名。 |
10月26日-27日 | 科大少年班(创新班)报名 |
10月30日前 | 艺术类考生网上缴费。 |
11月1日 | 省考试院生成考生号。 |
11月15日前 | 报名点通过报名后台上传申请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考生证明材料 |
11月30日前 | 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并下发考生。 各报名点录入考生评语。 各级招办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
12月22日前 | 各报名点完成评语录入; 各级招办完成考生资格复审; 各级招办对报名数据进行逻辑检查,督促各报名点按时完成工作。 |
12月31日前 | 省考试院校验、检查数据,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结束。 |
艺术类各模块开考前一周 | 艺术类考生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2018年 | |
3月1日前 | 身份证确认完毕。 |
3月31日前 | 完成体检工作。 |
4月 | 体检复检。 |
4月27日前 | 完成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会商,并将结果报省考试院。 |
5月上旬 | 省考试院导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5月中旬 | 体检终检。 |
5月下旬 | 体检表扫描。 |
6月24日前 | 完成口语成绩录入 |
附件12:
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 生 诚 信 承 诺书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 span="">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span="">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
……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在以下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抄写有下划线的一段文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市、县_______________
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13: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项目 | 须提供材料 | 报名点拍照上传 | |
高考报名 |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 户口簿;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 4. 当地招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户口簿 | |
申请残疾合理便利 | 1. 第二代残疾证; 2. 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全部 | |
申请政策加分类 | 烈士子女 | 1. 父亲或母亲的“革命烈士”证书(由军级以上政治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总政治部或民政部颁发有效); 2. 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须注明子女关系)。 | 全部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市及以上侨务部门或台办证明。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兵) | 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荣誉证书。 | ||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 1. 运动员等级证书; 2.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获奖证书; 3. 秩序册 | ||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 |||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 获奖证书。 | ||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 |||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 荣誉证书(市及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全国性加分项目“华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 县(区)级及以上侨办证明。 | ||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 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证明。 | ||
优先录取类 | 相关证明材料。 |
附件1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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