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26作者:root点击:
各年级部,各处室:
我市修订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城区(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响应《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合肥市教育局号召,我校高度重视,召开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会议,计划从三个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即从学生、家长、教师三方面部署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就合肥十中关于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向合肥十中全校学生开展禁放集中宣传教育
1.在合肥十中校园内张贴禁放公告、禁放宣传标语,并通过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禁放宣传标语。
2.各班级要在近期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进行禁放规定集中宣讲,实现合肥十中学生教育全覆盖。
3.在寒假前还需要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时间持续到寒假结束开学后。
二、面向合肥十中学生家长开展禁放宣传教育
1.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学校将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撰写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驳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所有学生,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并让家长签署禁放承诺书。
2.做好宣传工作,让十中学生家长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1)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2)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三、做好合肥十中全体教职工宣传教育工作
各年级部、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合肥十中全体教职工人员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进行禁放教育。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禁放规定,确保本人及其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合肥十中全体师生联合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
各年级部、各处室要积极落实关于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合肥市第十中学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正值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市修订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2018 年1 月1 日起在城区(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法规,
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
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家长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合肥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加快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承 诺 书
我(们)作为合肥十中 学生家长,阅读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知道了《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此承诺:不燃放烟花爆竹,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监督者。
学生家长(签名):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