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教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一、资格审查。根据《合肥市中小学校教代会规程》有关规定,11月23日资格审查小组对选出的教代会代表的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主要从四个方面:
(1)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教职工;
(2)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
(3)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4)在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的行为,经审查,代表候选人均有资格当选。
二、代表的构成情况:
1、代表构成:学校领导3人,占6.1%;中层干部5人,占10.6%;一线教师32人,占68.1%;行管7人,占14.9%。
2、政治面貌:党员28人,占60%;民主党派5人,占11%,无党派14人,占31%。
3、职称情况:中高职称34人,占72%;中一职称6人,占13%,其他占15%。
4、年龄状况:35岁及以下14人,占29%;35岁以上33人,占71%。
5、性别:男代表33人,占70%; 女代表14人,占30%。
代表覆盖所有学科组、所有处室。
这次选出的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在代表的选举中,各工会小组在校党组织领导下,坚持民主程序,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采用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我校第七届教代会的代表。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教代会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代表条件、民主程序均符合《合肥市中小学校教代会规程》中有关规定,47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合肥十中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