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比范围:
评比表彰对象为全校各班在册在读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评比标准:
1.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标准: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关心和帮助要求进步的青少年的成长,在青少年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 热爱共青团组织,自觉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 严于律已,作风正派,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
2.优秀团干评比标准:
(1)能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勇于开拓,敢于创新。
(3)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精神,并注意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成绩显著。
(4)能积极维护广大团员的合法权益,严于律已,服务意识强,受到广大团员的拥护和信任。
(5)在共青团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
几点要求:
1.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从学年团员民主评议优秀者中选取,各班级上报名额比例:优秀团员5%—10%。
2. 受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由所在团支部民主推荐,再由学校团委考察审核;先进团支部由学校团委组织审评产生。
3. 各班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须整理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学校团委,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事迹材料用稿纸写)
4. 希望各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评比表彰工作的组织指导,评比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条件进行评比,以确保表彰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