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员学生因转学、上学离开原校到我校,必须及时从原校将团组织关系转移至我校团委。
二、毕业生团员因参军、升学或工作离开我校,必须及时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转移团组关系务必由团员本人转,不得随便托人代转。
四、转移团组织关系时请携带团员证,录取通知书,团员证若遗失,请出你所在班班主任证明。
五、团员档案材料与团组织关系同时转出,如档案材料遗失,材料无处查处,团员应回原入团所在学校补填“入团志愿书”。
六、团员应在离开原校2个月内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接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