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11
作者:王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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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教师每月学习篇
11月11日周三,是生活教师学习周的集中学习时间。结合合肥十中“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月”,本次学习内容是“合肥十中依法治校生活教师理论学习研讨会”,围绕学生权益保护和涉及学生安全的合肥十中应急预案30条开展学习活动,并就相关问题进行集体讨论。
上午八点半,所有生活教师准时到达求真楼七楼会议室。本次研讨会由生活区王其东主管主持,政教处汪逢春主任带大家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讲解条文同时,结合老师们身边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逐条比对,细致分析,有理有据,老师们听得认真,埋头记录。针对管理对象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在要求严格管理同时,要有温情一面,做到“幼吾幼及人之幼”。举例:生病的管理,夜深陪同生病学生去医务室,递上的一杯热水,送上去的一枚药丸,既是温暖;也是学生管理的感情纽带,做到尊重并爱护学生;生活老师每天深夜的楼层巡查,那手电筒微弱的光是有温度的,就是对学生关心的具体体现。
为了更好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汪主任带大家学习了合肥十中应急预案30条。重点强调生活教师的岗位职责,并就“一岗双责”进行详细解读。他首先表扬了生活区在安全方面抓得很紧,各位生活老师在这方面意识很强,一直平稳有序,同时强调要定期检查生活区基础设施、消防器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规范楼层用电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每学期组织学生在生活区的消防疏散演练,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
汪主任提出了楼层极少数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差、时间观念淡漠,行为习惯不好等问题,老师们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如何避免简单粗暴且效果不好的管理,同时让学生能接受,形成既尊重学生个性,又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学习会结束,老师们感受颇多,觉得很有收获。大部分同志认为自己虽然年龄偏大,但要有现代法制理念,要掌握法律知识,并通过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提高每位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到不歧视、体罚学生,依法规范管理;同时要有生命至上观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让学生在生活区生活的安全、舒心。
(王其东撰稿 汪逢春审稿 政教处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