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7作者:合肥十中点击: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十中清产核资审计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999号。
3)项目单位:合肥市第十中学。
二、项目概况:
1.合肥十中自2015年9月启用新校区以来,购置了大量的资产,但一直未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为了更清楚地摸清资产情况,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现公开外请专业财务审计公司于2023年暑期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2.项目预算:7万元整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所投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有下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具有经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5、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合肥市审计局全覆盖审计以及合肥市教育局2022年最新入库的“合肥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第1包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单位,同等条件下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优先考虑;
6、配备的项目组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师1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中标后,项目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报名要求
1)方式:填报价单,盖章,密封。
2)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提供报价,逾期视为放弃。
3)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王岗路交叉口合肥第十中学总务处。
4)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1-64459038
五、报名材料(信封密封提交)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
2.响应本次询价的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联系电话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合肥市第十中学
2023年5月17日